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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】是证明危险货物装箱过程符合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 Code)的法定文件,由经专业培训的装箱现场检查员签发,确认集装箱清洁度、货物包装合规性、标识张贴及隔离措施符合国际运输安全标准。该文件是港口、船公司及海关核查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重要依据。
联合国编号(UN NO.)、正确运输名称(Proper Shipping Name)。
危险类别(IMDG Class)、次要危险性(Subsidiary Risk)。
包装类型(如桶、箱、IBC等)、总件数、总毛重(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)。
集装箱清洁干燥,适合装货。
无不相容货物混装,包件无破损且加固合理。
集装箱外张贴危险品标志、UN编号及海洋污染物标记(如适用)。
① 格式要求:使用中英文双语填写,日期格式为“YYYY-MM-DD”。
② 数据一致性:UN编号、包装类型必须与《危包证》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一致。
③ 禁止涂改:若填写错误需重新签发,不得手动修改。
核对危险货物UN编号、正确运输名称(需与《危包证》一致),按危险类别分类,禁止混装不相容货物(如爆炸品与腐蚀品)。
确认包装通过海关性能检验(跌落、堆码测试)且无破损,外包装张贴UN编号(高度≥12mm)、危险类别标志及海洋污染物标记(如适用)。
结构检查:确认集装箱结构完好,主框架无锈蚀、箱壁/箱底无渗漏,冷藏箱需验证温控系统。
清洁度检查:清除残留物(如曾装氧化剂需彻底清洗干燥),并清洁干燥,确保与本次货物相容。
铭牌验证:检查集装箱铭牌标识清晰,核对集装箱最大载重(如40HQ≤19,958kg)、CSC标牌安全合格牌有效期。
备齐《危包证》(性能检验+使用鉴定)、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报告、相容性试验报告(首次使用新包装时)。
Ø 性能检验: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向海关申请代码,通过跌落、堆码、气密等测试后,获取《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。
Ø 使用鉴定:货主委托检验机构对实际装箱包装进行鉴定,获取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。
² 准备加固材料(方木、钢丝绳、橡胶衬垫)、防静电设备(如适用)及应急处理工具(吸附剂、隔离罩)。
制定装箱方案:重货在下、轻货在上,固体不压液体;危险品靠近箱门,普通货物与危险品混装时优先卸货。
货物重心投影控制在集装箱纵横中心线附近(横向偏离≤±80mm,纵向偏离≤5吨)。
装载顺序:按计划分层码放,棱角处加防磨衬垫(如废轮胎),单件超100kg货物需申报加固方案(含三视图及重心位置)。危险品和普货装在同一个箱子时,危险品要“后装先卸”,一打开柜门要看到贴危标的危险品。
加固措施:使用八字形拉牵或网格绑带固定,确保货物无滑动;拼箱时需用隔离板分隔不相容货物。必须加固牢固,如果货物没打托挂网必须把货物包裹,打托的货物没装满最好用加固绳或者充气袋隔垫再挂网。
① 集装箱外两侧张贴危险品标牌(尺寸≥25cm×25cm)、UN编号及海洋污染物标记,标牌需耐候性材质。
② 订限量舱的货物,请贴限量标;限量证明、钢瓶证、船级证等文件也是可以代理危包证,完成危险品申报的。
③ 拍摄装箱全程影像(包括半柜、满柜、加固细节及标牌),存档备查。
① 关闭箱门前彻底清理杂物,施封铅封(如俄罗斯要求铅封挂于右门左扶手)。
② 由持证检查员签发《装箱证明书》,通过口岸平台(如上海“单一窗口”)提交电子版,支持“一单制”物流信息互认。
核对货物信息与单证一致性(如UN编号、总重)。
验证隔离措施(如第1类爆炸品与第8类腐蚀品需分装不同集装箱)。
检查员填写证明书并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港口监管部门。
电子版证明书需通过口岸单一窗口系统上传(如上海港需提前48小时)。
① 限量包装:小容量危险品(如≤100ml易燃液体)可申请《限量危险货物证明》,凭《限量危险货物证明》豁免部分包装要求,但需单独隔离。
② 可移动罐柜(ISO TANK):需提供《可移动罐柜证书》,证明罐体结构及阀门密封性符合标准。③ 泄漏应急:包装破损时立即停止作业,用吸附剂处理泄漏物,污染区域隔离并上报。
① 瞒报/误报:谎报品名或夹带未申报危险品将面临退运、罚款及刑事责任。
② 单证失效:危包证有效期通常为1年,超期需重新办理。
① 中文:“兹证明:上述集装箱清洁、干燥且适货,所有包件完好且加固合理,危险品标志及UN编号已正确张贴。”
② 英文: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container is clean, dry and fit for cargo, all packages are intact and properly secured, and dangerous goods marks/UN numbers are correctly displayed。